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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区2016年第二批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申报和办理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3-18 14:32:57
浏览次数:15
一、大学生创业企业的认定 
1、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须杭州高校)或毕业后5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在杭州市区范围内创办企业,该企业财政收入级次在西湖区。 

二、大学生创业企业的扶持和资助 
1
、申请杭州市大学生创业资助 
1
)资助条件 
杭州市[含所辖区、县(市)]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在市区创办企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 
②在校期间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行为。 
外地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在市区创办企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 
②在校期间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行为。 

2)资助申报相关材料下载 
1
、杭州市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申请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2杭州市大学生创业企业就业人员花名册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3、杭州市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申请材料清单(加盖公章) 
   
4、杭州市大学生创业申报资助企业情况一览表 1 
   
5、杭州市大学生创业企业申请资助资金检查一览表 1 
   
6、在校生证明 
         
7、在校生孵化证明原件:【】内容为校方证明该在校生在校期间曾接受创业培训孵化活动。
 
 
注:所有申报所需材料请详见——杭州市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申请材料清单。 

另:杭州市大学生创业企业人员情况表杭州市大学生创业申报资助企业情况一览表杭州市大学生创业企业申请资助资金检查一览表商业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报告四样材料请另备电子文档。每家申报企业还须提交一份400字以内的所报项目目前运营情况介绍(电子版与书面材料均需提供) 
请先将书面材料按照清单顺序排列并且活页装订,交至西湖区人才管理服务办公室,书面材料确认无误以后再将电子文档于331日前发至[email protected]
申报企业注册地与办公地必须一致,如不一致请勿申报。(该邮箱只接收邮件,其他概不回复,如有问题请咨询87935170

3
)资助申报流程 
①受理。向西湖区人才管理服务办公室提出申请。常年受理,原则上每个季度向市局申报一次,本次集中受理时间为331之前。 
②审核。申请受理后,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③评审。市局对申请定期进行评审; 
④公示。审核通过申请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⑤核准。公示无异议的,市人事局发放核准通知书; 
⑥拨付。根据核准通知书,市财政局对项目资助资金实行定期拨付,区财政按11配套拨付。
 

受理部门:西湖区人社局人才管理服务办公室(浙大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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