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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西湖区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1-19 09:5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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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在西湖区单位的考生经所在单位初审同意后,须持申报表及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西湖区党员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古墩路3号)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1月26日至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电话:87997518
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时应按照规定提供证件原件及有效证明材料,包括:
1.《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式二份;
2.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医学类专业的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护理类专业的须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须提供该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城市医生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须提供《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基层服务记录表》原件及复印件或《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基层服务承诺书》,免下基层人员提供《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免下基层证明》。
7.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请考生按照上述的顺序装订材料。
考务通知详见:
 
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湖区卫
                        2016年1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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